9月19日至9月23日,“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云南地区的评选活动,因有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所得票数在两三个小时内增加了八九千票,业内人士认为有网络水军刷票行为,并向云南省律师协会投诉(见本报9月26日《全国优秀律师评选 云南区网投被指刷票》)。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9月26日,云南省律师协会公示该评选云南省推荐名单,被推荐的5名全国优秀律师候选人中,有4名为云南省律协副会长,令业内人士再次对评选提出质疑。
云南一位资深律师对此名单深感诧异。包括他在内的多名律师认为,尽管律协副会长们确实是优秀的律师人才,但作为协会领导,他们已拥有了资源优势,不应再参与评选全国性的荣誉,这一荣誉应给那些默默无闻、勤奋工作的普通律师。
记者从云南律师网上看到,云南省律师协会公布的“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网络投票结果显示,13个律师事务所中最高得票是104509票,最低的仅1155票。32名律师中得票最高者为103478票,最低者仅303票。但网络得票最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未入选。
“对于此次评选,云南地区究竟是否存在网络刷票行为,云南省律师协会应该给大家一个答复。”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王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中说,9月20日下午,他曾接到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进入前五名”,王中表示这是不被允许的,对方笑称“大家都在这么做”,并留下电话号码,让王中有需要时找他们。王中立刻向云南省律协投诉,律协告知他,已接到多起这样的投诉。
云南省律协有关人员表示,律协高度重视律师有关刷票的投诉,投票实行了全程监控,遇到可疑或不正常投票的,电脑会自动报警。投票以来确实出现了多次电脑报警的情况,但没有确凿的刷票证据。如发现刷票行为,一定严肃处理。
尽管公众投票仅是此次评选的参考元素之一,但业内人士质疑,从票数相差之大来看,社会评选究竟在此次评选中占多大比例?评委会的最终评选和社会评选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当出现网络刷票投诉时,律协为何迟迟未予回应?就算网络投票不作数也应该解释原因,而不应突然停止投票,这是保护谁的利益?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瑾表示,此次“双优评选”完全按照全国律协有关规定进行。“全国律协要求把网络投票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而非决定性因素。活动评选的是国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云南省律协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她说,“对于今年新出现的网络投票环节,按照全国律协要求,云南省律师协会采取了防范措施,从整个过程来看绝大多数投票是真实有效的,涉及的个别票数在个别时段不太正常,正在查处过程中,但还没有确凿证据表明有刷票行为。”
“此次评委会17名成员来自公检法、媒体等,没有一名执业律师,所有过程和公示结果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李瑾说。
对入选的5名律师中有4人是律协副会长的情况,李瑾认为,评选国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该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这些候选人不仅是云南也是全国的优秀律师。律协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构成员是广大律师普遍认可的。“几位副会长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没有理由不能入选,评选是公开公正透明的。”